判刑后罚款不交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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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0:46

判刑是指对罪犯给予刑事处罚,即在刑事领域中才叫判刑,而在刑事处罚中,没有罚款的说法,罚款是 行政处罚 ,在刑事处罚中叫 罚金 。 罚金是我国 刑法 规定的一种附加刑,属于财产刑,具有强制性。因此,被判处罚金的罪犯不交的,肯定会被强制缴纳,人民*会对其采取查封、冻结银行账户、变卖其个人财产等措施,执行强制措施的*为作出判决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判处罚金刑的不缴纳罚金的,是会被 *减刑 的。 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罚金的,要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或者分期缴纳,超过规定期限无故不缴、有能力缴纳而不缴的,*对其实施 强制执行 ,被强制执行的财产必须是罪犯的个人财产,其亲人家属的财产不在执行范围内。所谓无故不缴,指的是没有法定的可以减少、免除罚金的情形,如遭遇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使财产遭受损失或是丧失财产使得无法缴纳罚金、罪犯本身因为生病或是灾祸导致 伤残 丧失劳动力而使得没办法缴纳罚金等情况。在现实中罪犯具有法定可以减少或是免除罚金的情形的,由其本人或者是亲属向*提出书面申请,提供 证据 材料,经人民*查证属实的,根据实际情况对罪犯做出减少或是免除罚金的裁定。 罚金具体会罚多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只是规定了判处罚金的数额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决定,通俗点讲就是犯的罪越重,罚的钱越多,犯的罪越轻,罚的钱就越少。一般情况下,罚金的数额不多的情况或是缴纳不存在困难的,*会让其在限定的期限内一次缴纳,此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对那些罚金数额较多无法一次缴的,可以分期缴纳。至于那些超过期限不缴的,被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后也不够的,*发现其什么时候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就什么时候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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