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1天前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最近一则这样的新闻“校长强迫初三女生写性行为检讨”上了热搜,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是这样的山西吕梁市临县某中学校长采取掐脖子、铁棍打等方式,逼迫13岁女学生小霞(化名)写下发生“性行为”的检讨书。事情发生后,小霞从学校回家,头、腰、腿等多处,均有程度不一的伤痕,小霞的哥哥到学校找校长任某飞,发现检讨书内容不堪入目。为了回应当地风言风语,家属还带着小霞到医院检查,证明妹妹的处女膜完整。
小霞说,自己当时被任校长掐脖子,打耳光,拽头发,还拿着铁棍打,逼她承认跟某男同学发生过关系,而这些她根本就没有做过。期间只要不承认校长就打她,最终在校长的威逼下只能承认了。
校长逼她按照他的意思写下了不堪入目的跟男同学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经过。这也就是任校长所谓的“检查”。
事情一经爆料出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也有网友揣测是不是想先毁了女孩的名声 ,从而进一步方便自己以后行一些猪狗之事?不过任某到底怎样想的我们也不得而知。
估计小女孩子怕是吓得几年都有阴影了,也望教育局能重视,带她积极走出阴霾。如果仅仅停职处罚太轻,这种事情已经不是学校内部事故了,我觉得应该直接移交或者局进行拘留处理,不应该是学校或者教育局去处理。
所以家长向学校索赔20万我是能理解的也是在情理之中,同时也是合理的,因为这不是某个老师做出的行为,而直接是校长做出来的行为,而且我觉得这件事不止学校要承担责任,教育局也要检讨,为什么这样的一个人能当上校长!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我认为家长的这一做法非常合理,因为这个校长的行为侵害了这名学生的合法权益,对学生造成了非常巨大的伤害。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如果女生怀孕了,或是出点事,学校要担责任吗?同宿舍的其她女生会有危险吗?以后再无这种尽职尽责的校长了。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这是典型的敲诈,应该判家长敲诈勒索罪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不合理,属于经济讹诈。可要求追究该校长行政责任,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