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1-03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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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20:54
户口本丢了,一般情况下要户主带着本人身份证去派出所补办。不是户主补办,需要户主的身份证、委托书和办事人的身份证。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21:02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要补办户口本,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去村或居委开出补办户口本证明,凭证明户主带上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如果户主不能亲办,可以由户口本上的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户主身份证,委托书到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工本费十元,当天办完领取新的户口本,完全没问题,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