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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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6:11
如果你有这个病人的正规医院的病历---病情比较严重,可能就可以与她离婚---前提是你以前不知道她是个病人。
你可以咨询下律师---貌似精神病人不能结婚--- 当然结婚前不知情 你也许就可以离婚,这也许有点残忍---会给精神病人带来严重的痛苦。
因为精神病人都会有遗传---为了中国人的质量比较好,所以就法律就不提倡精神病人结婚生子---与精神病人结婚的后代都必然出现精神病人,如果不和精神病人结婚就不会制造出以后的精神病人来干扰正常人的工作、生活。。。
(因为我的一个朋友就是个精神病人,我也听到过说过精神病人不宜结婚的话)
我把在网上搜索到的一点资料给你看看:
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该规定明确了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之一:男女双方应具备对结婚的判断能力和意思表达能力。这实际上是一种能力的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能自主地、正确地判断婚姻的法律性质和结婚登记的法律意义;二是能够将与对方结婚的意思正确地表达出来。由于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为判断其主观上是否完全自愿,故不能正确地表达结婚意愿的精神病人,不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实质要件。其次,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结婚属于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民事行为,男女双方必须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故完全丧失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的重型精神病人,不能结婚。至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能否结婚的问题比较复杂,笔者认为,从尊重、保护精神病*益角度考虑,如果当事人基本上能够判断结婚的法律意义并能正确表达意愿,其监护人亦同意的,应准予结婚,反之则不应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