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吧上班收了我押金三百元,做了一个月辞职,他以不满三个月为由,不...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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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4分钟前

这是不合法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3分钟前

可以 直接去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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