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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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11:15
1、厦门公租房的租赁期限
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根据《厦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一年内不得超过180日。也就是说,每个租户在一个时段内最长租期为180天,超出时间需要重新申请。
2、厦门公租房的续租*
按照厦门市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租户租赁期间到达最长居住时间后,可以选择续租。但是,如果其他人有住房需求需要申请该房源,经过审核后,租户需要主动腾出房源。另外,如果租户在居住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影响续租。
另外,按照治安管理的要求,租户合同到期后,如需要续租,需在约定期限内到居住地的派出所提交个人居住证明,确认在租房居住期间未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3、厦门公租房的退房流程
如果租户需要退房,需要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居住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进行相关手续。在办理退房手续前,租户需要先将房屋内的设施设备、物品清理干净,无损坏或污染,保持房屋完好。同时需要交还房屋钥匙和相关证件等。
在租户退房后,房屋将进行检查审批,如果无任何问题则可以办理退还押金手续。如果发现有损坏或污染等情况,则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厦门公租房的租金调整
按照相关规定,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调整时间为2年。调整前需提前3个月通知租户。在租金调整时,应当根据当地房价、经济水平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调整。
另外,按照《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要求》的要求,市场承租人在居住1年内,同时在租赁房屋租金调整期外没有通过中介机构变相涨租时,租金不得调整。中国*党员、共青团员、国家机关干部等符合轮候未批的人员所有的住房租金,与市场价格相同,不再享受公租房租金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