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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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7:23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号公告,宣布了一项重要的法规修订。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经过深入讨论和审议,于2009年5月22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这部条例旨在规范和指导北京市的城乡规划,为城市建设和乡村发展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条例的通过标志着对北京市城乡规划管理的进一步完善,它将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届时,所有相关的规划活动都将依据这一新的法规进行。这是北京市立法机构对城市空间布局和生态保护等关键领域的重要决策,旨在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居民生活,促进可持续发展。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这一立法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他们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了条例的合法性和实用性。此次公告是对全社会的一次公开通知,提醒所有相关方要了解并遵守这一新的规划法规,共同维护北京市的城市形象和未来发展方向。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是为了做好本市城乡规划工作,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和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的条例。由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5月22日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