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怎样规定了票据权利行使的期限和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46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1:11

票据权利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将自动消灭,具体期限如下: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

二、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三、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五、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则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