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4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一般来说,懂管理的领导是不会这样说的,因为公司规章制度的合理是需要满足3个原则的。
一是,合法性
二是,民主认可
三是,公示公开
如果,不满足这三个条件就是不合理的,需要协商修订,以理服人,而不是独断。
当然,制度的存在肯定也是不能达到人人都满意,少数服从多数,但是领导这样的说法确实不适合做一名好领导。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按照劳动合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明确告知劳动者,并进行公开,且规章制度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
如果符合上述几点,那么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就是有效的,劳动者在入职的时候,这些会被写入劳动合同作为附件。劳动者应当遵守其规章制度。
劳动者觉得单位的制度不合理,可以在签合同前就提出来,或者在入职后和单位协商,但是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了字,在单位不同意修改制度时,劳动者是需要遵守的。毕竟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劳资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才成立的,有一方存在异议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很难构成劳动关系。
其实很多单位领导,尤其是大公司的领导,会对于那些对公司制度提出异议的员工进行打压和排斥,会说出这种话。这种话从法律角度来说,只要公司的制度符合上面的条件(不违法,公示或明确告知,作为附件进入劳动合同,双方已签字或盖章),那么员工就应当遵守。有意见可以提,但是如果单位一方不同意这个异议,劳动者可以选择服从制度或者辞职。毕竟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里,明确了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时,单位是可以无赔偿辞退的。而劳动者自身在入职前,应当对公司进行了解,如果这家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合理(合法不合理),或者不适合自己,应当及早更换工作,避免产生不愉快。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其实我觉得这样的领导是特别武断的,所以他们说出来的事情,做出来的事情,让我们很难接受。但是有的时候,我们还不得不妥协,因为毕竟我们失去这份工作,可能已经失去了养家糊口的能力。所以做很多事情的时候,我们还是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去判断吧。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领导会跟说制度出来了以后就是合理的但是呢对这个制度有异议的话其实就像领导会跟说制度出来了以后就是合理的,但是呢对这个制度有异议的话,其实就相当于必须按照这个制度来。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如果你在一个部门工作这个公司工作,如果制度出来了,的确就要执行了,如果提出意见,不能改变,那么也没有办法,因为你在公司工作。就要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