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4年的借条是否还能起诉?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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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21:50

过期4年的借条是还能起诉,民事诉讼过程中,只要是符合起诉的条件,当事人都是可以向*起诉的,诉讼时效的问题不能约束当事人起诉,只不过说起诉之后,如果有人抗辩,很有可能导致面临着败诉的风险。

一、过期4年的借条是否还能起诉?

(1)借条过期四年还有效,其实,不是借条的“有效期”:借条永远有效,永远都有权持借条向对方要求还债。只是凭借条向*起诉要求*保护权利的“有效期”,法律上这个期限叫诉讼时效。

(2)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期限,3年的诉讼时效就从要求对方还款对方却不归还时起计算。

(3)如果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要求*保护债权,可能被*驳回而不能借助*的强制力量要求对方归还,但仍然可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条向对方索要欠款,只要对方同意还,就有权接受。

二、怎样写借条,才可以使借条合法有效

①凭证名称:借条。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付息)赎条”义务的借款(债权)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凭证之一。债权人凭借条向*起诉后,一般只需向法官简要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债务人要抗辩或抵赖就要负举证责任,一般较为困难。

最好不要写成“欠条”!欠条也是民间借贷中常用的一种凭证。欠条是交易过后产生的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反映的是欠款关系。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既可以是借贷,也可以是买卖、承揽、劳资纠纷等其他法律关系,因此仅凭欠条尚不足以证明争讼钱款的性质。换句话说,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绝对不能写成“收条”。收条是指债权人在收到钱款时向债务人出具证明还款事实的凭证,并不对债务人产生“还款(付息)赎条”的义务。因此收条反映的是给付关系,不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相反是用来消灭债权的。以收条作为证据向*起诉,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②借款事由。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

而对于借款人已婚的情况,最高人民*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特别是借款数额较大时,借条上注明借款用途也能够用于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当然,还需要其他证据加以证明)。

如果数额不大,或不写借款事由的,可直接写“兹向张三借款……”

③交付方式。由于借贷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如果借款金额小使用现金支付的,很少有人会打借条。当然,你还是可以在借条上选择现金交付。

不过既然打了借条,最好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必要时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发生纠纷时,有借条 银行汇款凭证作为证据基本上就不会输。

由于借条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实际交付才生效。司法实践中,涉及大额借款或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时,债权人还要承担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如果是现金交付就很难举证。

④出借人。司法实践中,未载明出借人的借条推定借条持有人即为权利人,借款人抗辩持有人并非真正债权人的,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借款人以“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另有其人(主体不适格)”为由抗辩的,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所以借条中写不写出借人身份证号无所谓。

现代的社会,起诉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通常来说,即时是诉讼时效已经经过了,但是当事人仍然是有权利向*起诉的,比如说最为典型的就是民间借贷的案件,但是诉讼时效经过会导致被告拥有一项抗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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