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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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4:53
第六十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总局及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第六十三条本规则由总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四条本规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总局2005年6月14日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工作规则(修订)》(环办〔2005〕68号)同时废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工作规则》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为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工作规则》,结合总局工作实际制定的。内容包括总则、领导职责、科学民主决策等共十一章,本规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总局2005年6月14日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工作规则(修订)》(环办〔2005〕6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