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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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12:48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一定会免责吗?
律师解答:
免责条款并不一定免责。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律师补充:
免责条款作为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和免除责任承担的条款,其生效的前提是其必须被订入合同之中,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免责条款具备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免责条款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行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