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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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9:18
破产宣告的法律规范规定于《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依照该法宣告债务人破产时,应当在裁定作出后的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对外公告。宣告破产后,债务人被称作破产人,其财产为破产财产,*受理破产申请时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为破产债权。若在破产宣告前出现第三方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情况,或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可以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公告。
破产受理的法律规定在《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当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七日内向*提出,*应当自异议期满后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若裁定不受理,应当自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且申请人有权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
破产程序开始后,*应当在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破产申请的受理情况。通知中需包含申请人的名称、*受理时间、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管理人的名称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的清偿要求、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以及*认为需要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在破产程序开始至宣告破产前,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应履行妥善保管财产、印章、账簿和文书等资料,根据*和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回答债权人询问,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不得新任其他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在破产程序中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故意违反规定使债权人受损的行为不被免除义务。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双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情况下,视为解除合同。
*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仲裁应当中止,管理人在接管财产后继续进行。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的财产保全措施应解除,执行程序中止。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提起。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的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对未担保债务提供担保、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放弃债权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撤销。债务人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进行的个别清偿行为若使债务人财产受益,除外。债务人的出资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有权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取回质物或留置物,但以市场价值为限。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通过管理人取回,除非另有法律规定。破产程序中,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发运给债务人但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取回标的物。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存在特定情形时不得抵销。
破产程序中的费用分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包括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管理人或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行使权利。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自*发布受理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三十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