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4:5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1:23
您好,你的问题是我们公证工作中经常遇到的。
1.你之所以现在不想更名无非是为了避税而已,具体些是为了避开5.5%的营业税,五年以后可以免掉。
2.房主一般会主张办理《委托书》公证,我想告诉你委托书只是房主找个第三人(这个第三人通常是您的朋友)帮助您办理房产更名过户手续,到五年以后不需要房主本人到房产部门,只需要第三人就可以。
这里面存在风险,@1因为《委托书》不能证明你已经购买了人家的房子,不能证明你已经交付了房款。只是人家同意五年以后找人更成你的名字而已
@2虽然办理了《委托书》公证但是房主可以自己办理,也就是说他可以自己到房地局把房子交易给别人,虽然房产证可能在你那里,他本人可以到房产局挂失来补办房产证。
解决方法:我们通常建议当事人再办理一项《协议书》公证,把双方的购房事宜说清楚,交易价格、付款时间厘清。这样即使房主反悔,买方也可以依据《协议书》,到主张还款及追加利息。
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到空间留言,有空回复你-如果房子在哈尔滨可以直接找我办理公证事宜、帮你解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1:21
要原房东,风险肯定是有的,不过有合同和公正书问题不大,现在二手房很多都是这样操作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1:28
1,做一份委托公证,要看包含些什么内容,在公证处做公证的话,是肯定有效的。
2,五年后你要过户,则是现业主的委托人与你一起去过户。
3,你现在不过户,肯定有风险。如果业主不出什么变化,也就罢了,一但房子涨价或者其它原因,业主是可以自行卖给别人的,因为他本人出面,则不需要委托人和公证书了。
建议:你这种情况,做个公证,然后还要到房地产主管部门,也就是管理房屋过户的那个地方去办理一个抵押登记,将房屋抵押给你,这样你就安全了,基本没风险了。一但抵押给你了,房主想要卖给别人都不可能了,不经过你同意,那房子是无法处置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1:25
1、公证书是有效的。
2、五年之后的谁都不清楚。
3、风险很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1:27
1,公证处的应该有效,
2,办理过户双方都得去,原房主,公证人,中介
3,有风险,原房主死亡后会死无对证,反悔后退还房款也存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