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1-05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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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5:32
只要符合交房条件业主不接房,从业主收到开发商入住通知开始计算物业费。
业主以为不接房就可以规避缴纳物业费义务是侥幸心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入住前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入住后的物业费由业主支付,房屋入住通知书是业主入住计算业主开始支付物业费的法律凭证,业主以这样那样的问题拒绝收房只要房屋具备了使用的所有条件,业主拒绝收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除非房屋有结构性的质量不合格、没有通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没有配套设备、设施、住宅没有入住许可证,业主可以拒绝收房,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开发商负责,否则业主从收到开发商入住通知书必须收房缴纳物业费和善后事宜,房屋有其他问题进入房屋售后保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