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1-06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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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21:12
开具红字专用*的处理流程 企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时,应先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税务机关审核并开具通知单后,企业方可开具红字专用*。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以分为购买方申请开具和销售方申请开具两种情况,其处理流程不同,具体如下。● 购买方申请开具1、开具情况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1)购买方获得的专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2)购买方获得专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①专用*抵扣联、*联均无法认证;②专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③专用*认证结果为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④所购货物不属于*扣税项目范围。2、开具流程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的具体流程如图1-2所示。图1-2购买方申请开具流程(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3)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纸质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 销售方申请开具1、开具情况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2、开具流程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的具体流程如图1-3所示。图1-3销售方申请开具流程(1)销售方提交申请单若销售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2)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销售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3)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销售方凭取得的通知单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21:12
你准备的资料:1。准备开红字*与抵扣联的复印件。2.。收此*公司的一个说明,并且加盖公章(一定要是公章),此说明为何退票,如品名不对,数量不对等。3。你从你公司开票电脑里打出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此表要输入原*的号码等,你分别输入就行),并用U盘导出。你带上以上的资料,去你的税务局,交给柜面,税务局会打出一个通知单,你凭此通知单就可在你电脑里开红字*了,开票时用你的增票,左上角有一个“负数”,你点一下,会要你输入通知单的号,你输入后原*就调出了,也就是完成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21:13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购买方可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
(以下统称《信息表》),并在《信息表》中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2、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3、因此,新纳入**系统升级版管理的纳税人不再使用《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来开具红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21:14
先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打出开具红字*申请单,然后到税务局申请开具开具红字专用*证明单,销货方凭开具红字专用*证明单,开具红字专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21:14
开局红字*必须有税务局出具的红票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