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怎么计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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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4: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刑事赔偿计算方式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金,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以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拍卖、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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