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要以20000一亩的低价强制征收土地,并以17万一亩卖了造工厂...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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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6:51

想要维护全村的利益,只有一个办法:联合村民和那群的利益集团抗争。但是,这里有两个问题要解决:一,由于自然村落关系比较松散,在利益面前各打算盘,相互之间很难形成像利益集团那样的攻守同盟,通俗的说,就是利益集团是狼群的关系,而村民之间却是羊群关系,很容易就被利益集团各个击破,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的土地强征案都以牺牲农民利益而告终的原因了。
二,利益集团要操作这样违背村志的项目必须“做”一个光鲜亮丽的“暗箱”,这个箱子的外壳就是所谓的发展地方经济、提高农民收入等笼统的、口号性的经济,里面包的是每亩地15万元的黑色收入(如果你的数据准确的话),所以,你们要进行阻拦或上告的话,一个严重阻碍当地经济发展、扰乱当地的经济正常运转的大帽子就扣了下来,堂而皇之的运用资源如、司法机关等为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服务。
虽然这里面的门道已经摸清,但从你上百度求助中可以看出无奈和无助,很显然你们村将会是又一个牺牲者,因为15万的巨大利益足以引起利益集团的高度亢奋,为此,他们将动用一切的资源来保证目的的实现。你们村有能力团结起来抗衡吗?
如果不抗争,结果很明显每亩小于或等于20000元。
如果据理力争、毫不退让,就有三种结果:一、利益集团被推倒,村民直接获益,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没有先例。
二、利益集团推出替罪羊,土地照常征收,会略高于原先的20000元,这是最普遍、最多成功案例也是“最好”的结果(“最好”在这里是烂苹果堆里最好的那个的意思)
三、村民被各种手段压制,强迫性接受,这在以前比较多出现,近几年由于提倡“和谐社会”,这种情况在个案上比较多出现,集体的有所减少。
当然也有各种意外出现:利益集团里出资方中途退出、村民中途放弃、开发项目未获批准等等,
总之,如果全村据理抗争,利益肯定增加,如果“村”心涣散,那就只能做阿Q了,两万元也不错吗!?好过没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6:55

请律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6:50

征收附有严格的法定条件,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征收,非公共目的则不得动用征收权。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地补偿的确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四十三条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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