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5:2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6分钟前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热心网友 时间:5分钟前
我的情况和lz一样 也没合同 而且还拖欠工资 是我以前工作过的一个公司做外贸的 老板温州华侨 自己至今不把注册资金打进来 每次发工资都拖 在停工快一个月的某天上午一个管后勤的男同事(天天跟老板后头转)来要我把那公司的工资表做出来 我就跟他说把工资给我 我一切都给你办好 你不把我的工资给我 我怎么给你办事?结果他说你做的工作怎么样你自己心里清楚 我当时很生气 那个公司拖欠了我三个月的工资 工人们都没心思干活 何况是我呢 工人们都不干活了 你公司注册资金都没 一切都不完备 我的工作不多那是你们的事情 要嫌我工作不好 你们另请高明就是 我都不干了成不 现在你们最起码要把我的工资给我吧?你也是有女儿的人你女儿还没长大 对人不要太缺德 我家里人这么说我的 说我本来就是出纳 钱一到我手上就把自己的钱扣下来 谁能奈你何 难道能从你手上抢吗?那是你应得的。。。我发现这社会人不能转不过弯 应该滑头点才吃得开 是你的权益就得争取
热心网友 时间:5分钟前
未签合同的,无试用期,可要求双倍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1分钟前
工资问题是属于求职者必须了解的问题,马上找老板了解清楚,如果入职两个月后还未签劳动合同可以找劳动部门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