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5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5:31
参考《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改革有关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期末留抵退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纳税人已按照上述规定取得留抵退税款的,在2020年6月30日前将已退还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可以按规定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否则,不得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
因此,如果你们公司享受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就不可以再同时享受留抵退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5:27
如果符合留抵退税的,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5:28
不能享受,有明文规定享受增量留底退税就不能享受即征即退,从退税额来看,一般是选择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更划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5:26
这个是完全可以享受留抵退税的。
因为这是两个,如果你公司满足有关的税收,那么都能享受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