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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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09:30
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需出示并提交的证明材料和2014年有所不同,以下是成都市外地随迁子女小升初申请资料,可作参考。
2015年所需材料包括:
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截至当年5月31日,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和2014年一样,《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和《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还须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2015年准备在蓉接受义务教育的《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务必于2014年5月31前就在成都市缴纳社会保险,且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成都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并注意缴费累计时间须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2015年3、4、5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2015年准备在蓉接受义务教育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务必于2014年5月31日前就在成都市缴纳社会保险,且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在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申请入学当月(2015年5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