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3)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
申请地点
申报分为个人申报、培训机构代为申报、企业申报(企业直补)三种
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机构代为申报的受理,四城区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个人申报的受理。
个人申请地点
注意!
根据《关于使用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办{2015}194号)“持证人申请“见证补贴”的日期在取得职业培训结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后的六个月内且不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