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9:00至4月12日12:00
二、报名入口:武汉市人事考试网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笔试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按4:6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测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
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面试人员名单。办理免笔试手续的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
笔试中缺考任意一个科目的,不再列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达3:1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应不低于60分,具体分数以各招聘单位面试公告为准。
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形式由主管部门根据行业、专业和招聘岗位特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确定,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技能展示、实际操作、试讲、情景模拟等方式。
面试前各主管部门应在本单位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