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约可以退。但也存在房东不承认的情况。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
如果定金是在中介公司交的话有两种情况:如果你是单纯的交给中介公司的诚意金是可以退的,如果是由第三方交给房东的定金那就退不了。即使前面交的是诚意金,但是后来经过你的同意转成租房定金,而对方没有违约,这时是很难要求退还的,不过可以双方协商退还。
因为定金的作用就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租客已经签了合同,后又违约,房东是可以不退你定金的,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则。对此,我国《合同法》和《担保法》都有规定。中介所促成了租客和房东之间签订合同,只收取中介费,中介也没有责任。如果实在想要回定金,只能和房东好好协商,看能否少退一些定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