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还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房屋认购书就是无效的,定金需要退回。
2、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3、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4、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5、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1、注意产权:购房对于房屋产权一定是要了解清楚的,包括开发商资质、房屋产权性质等等,全面了解清楚,才能避免上当受骗、利益受损。
2、注意理性购房:相信大部分购房者在看房时,都会遇到售楼人员的各种吹捧,甚至天花乱坠吹嘘房屋之类的,还有一些开发商会口头承诺送车位、送露台等等优惠,或者说户型剩下不多了、明天就涨价等等情况,这时候一定不能冲动下定金购房,要理性思考、仔细研究楼盘宣传广告等。
3、注意避免各种购房陷阱:在购房中,常常有不少风险让人防不慎防,譬如说广告陷阱、吞吃购房定金陷阱、内部认购造势陷阱、开发商按揭做幌子陷阱、特价陷阱、合同陷阱、房屋面积和配套缩水陷阱、证照陷阱等等,都是需要规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