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公积金租房提取到账时间:
每月25日前(节假日顺延)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金华公积金偿还商贷到账时间:
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20日前(节假日顺延)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借款人银行还款账户。
缴存人及配偶在金华市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有公积金贷款且已办理按月提取的,可选择一套本人或配偶为借款人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办理按月提取公积金业务。
申请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偿还当月贷款本息额,提取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大于还贷提取保底金额。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保底金额为1.5万元;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保底金额则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