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益性岗位补贴(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一)补贴对象
来保求职创业1月未能实现就业创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办事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
3.附件材料:
(1)申请补贴人员花名册;
(2)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3)首次申领需提交申请补贴人员单位授权委托书(含银行账号信息)。
(三)办理流程
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通过河北省人社APP办理失业登记,由居住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上岗;毕业生本人将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持申请材料向所在地人社部门办理。
(四)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市本级及以上的驻保单位到市人社局办理;县(市、区)注册的单位到属地人社部门办理。
地址:东二环人才大厦2楼23-26号窗口;市民服务中心1楼C2区2-4号窗口;
电话:0312-3301297(政策咨询);0312-5918389、0312-6788687(业务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