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先报基本医疗保险,再报城乡大病保险,最后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这里还需要注意的是
一般情况下,跨省异地住院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若未办理,跨省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按照成都市异地就医管理相关规定,应当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和异地转诊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员,未办理备案登记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非急救抢救住院医疗费用和办理了备案登记在备案地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非急救抢救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8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成都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标准各缴费档次下降10%;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比例各缴费档次下降10%;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变。
注:2022年3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施行异地就医免备案。
但是!疫情期间未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与本市同级别医院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