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存基数
201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期间的月平均工资
每月的工资总额是多少呢?
工资总额包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以下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公式
1.行政(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2019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财政局核准发放的2018年12月应发工资- 公务交通补贴+(文明奖+年终一次性奖金)÷12。不含应休未休报酬和取暖费。
2.事业单位:2019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财政局核准发放的2018年12月应发工资+(文明奖+年终一次性奖金+30%奖励性绩效工资)÷12。不含应休未休报酬和取暖费。
二、缴存比例
1. 市直、区直机关及所属财政全供单位,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
2. 中央、省驻洛国有企业和市、县(市)区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5%至12%。
3.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个人部分为20%,单位部分为0%。
4. 职工人均月平均工资高于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5倍的缴存比例按12%执行。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精神,单位提供经工会或职代会通过的缓缴申请、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单位财务报表或依法批准的社保缓缴文件,到住房公积金归集执法科办理降低缴存比例备案或缓缴审批手续。
三、限额标准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6224元,即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洛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408元的3倍。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8﹞26号)规定执行。市区(含吉利区)、新安县、栾川县、偃师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伊川县、孟津县、宜阳县、洛宁县、嵩县、汝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
四、月缴额计算方式
单位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2018年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2018年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月缴存额和职工月缴存额相加后为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总额,一并存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为865元(5408元×80%×20%),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统一执行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