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并提交以下资料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来历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生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属于委托他人代理业务的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