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审核有效期内交通强制保险凭证。
2.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3、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营业执照》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营业执照》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4.属于委托他人代理业务的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经审核合格后,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