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役法的网络解释是:免役法免役法又名“募役法”,“雇役法”,是宋代王安石新法之一。免役法是对宋初定下的的差役法的改革,把原来按照主户户等轮充差役的办法改为当役者交纳役钱,州县政府出钱募人应役。起初规定乡村中服差役的上三户纳役钱,四、五等户不纳役钱。但推行不久,就改变了诏令,规定乡村上户和下户都需要纳役钱,而且不再依户等的高下,而是按各地税钱、家业钱等划分乡村主户户等的财产标准,均摊役钱。最后,免役钱逐渐成为国家财政中的一笔固定收入。
免役法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免役法详细内容】
宋、王安石新法之一。出金钱而免去赋役也。免役法[miǎnyìfǎ]⒈宋熙宁年间王安石推行新法,将差役改为雇役,由当役人户按等第出钱,官府募人代服徭役,称为“免役法”,亦称“募役法”。见《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二、引证解释
⒈宋熙宁年间王安石推行新法,将差役改为雇役,由当役人户按等第出钱,官府募人代服徭役,称为“免役法”,亦称“募役法”。见《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三、汉语大词典
宋熙宁年间王安石推行新法,将差役改为雇役,由当役人户按等第出钱,官府募人代服徭役,称为“免役法”,亦称“募役法”。见《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四、其他解释
宋、王安石新法之一。出金钱而免去赋役也。《宋史·王安石传》:「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役并兴。」
五、关于免役法的词语
六、关于免役法的造句
1、熙宁免役法行,百禄为咸平县,开封罢遣衙前数百人,民皆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