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苹果属于厨余垃圾。
2、厨余垃圾。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加工等活动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集贸市场、经营生鲜超市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等有机、容易腐烂的物质。
3、投放要求。餐厨垃圾应当投放至厨余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厨余垃圾和废弃蔬菜、瓜果等应当沥干水分后再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