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担任高一音乐教学工作,学生的音乐素养参差不齐,这给教学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把本学期教学工作做好,制定如下教学工作计划:教学目标: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课程目标由单向方式走向多元、综合与均衡。教育部新近颁布的《基础教育改革纲要》指出:“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它对学生的全面发展给以新的阐述和定位。因此新的高中音乐课程中课程目标是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个维度来进行表述的,体现了“以人为本”理念。强调学生是课程的核心,同时也突出了课程的整合。
一、以审美教育为核心,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感受、体验、鉴赏音乐美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
二、突出艺术学科特点,把思想品德教育于音乐教育之中,陶冶情操,提高修养。
三、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学生对音乐的爱好,把握必要的音乐知识与欣赏方法,开阔视野,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教学要求:传统的教育观强调人的智力因素在学习和成长过程中作用,而忽略了个人情感、态度及价值观在人的成长经历中的地位。新的课程观将情感、意志因素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来理解,是课程目标中重要的价值取向。情感,不仅仅体现为学习兴趣、学习爱好和学习热情,更体现为情感本身的体验与内心世界的丰富;态度,音乐教育的本质是审美,决定了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放在首位。音乐欣赏教学应以聆听音乐为主,引导学生在情感体验的基础上对音乐作品进行分析、比较与评价,使他们在欣赏音乐的实践活动中熟悉、理解、鉴赏音乐。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主动地参与音乐审美活动。
利用各种现代化的、直观性的音乐教具与学具,限度地强化学生的听觉审美感受。教学措施:《普通高中音乐鉴赏课程标准》中把“过程与方法”作为三维目标之一,体现的就是其教育价值。对于音乐学科来说,过程与方法更是重要,因为音乐教育是审美教育、是情感教育,必须是在长期的、反复的情感体验过程中完成的,具有教育的潜效应。《普通高中音乐鉴赏课程标准》中把“过程与方法”细化为四个具体目标:体验、比较、探究、合作。体验是指由身体性活动与直接经验而产生的情感和意识。《普通高中音乐鉴赏课程标准》指出:“音乐教学过程应是完整而充分地体验音乐作品的过程。”比较是音乐教学的一种特殊方式。《普通高中音乐鉴赏课程标准》指出:“通过比较音乐的不同体裁、形式、风格、表现手法和人文背景,培养学生分析和评价音乐的初步能力。”探究既是一种课程形态,又是一种学习方式。《普通高中音乐鉴赏课程标准》指出:“引导学生进行音乐探究与创造活动,倡导开放式和研究性的学习方法,以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合作是指在小队或团队中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普通高中音乐鉴赏课程标准》指出:“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引导学生以音乐为媒体,加强与他人的合作与交流,增强协作能力和团队意识,培养集体主义精神。”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音乐实践,增强创造意识、强化治理,突出重点,抓住高考生命线、树立坚定的事业心,虚心好学,努力提高专业水平、注重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四、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提高教学内容:任何课程都必然有知识和技能体系,音乐学科也是如此,音乐知识不仅仅体现为乐理知识、还包括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和音乐常见结构以及音乐体裁、形式等知识。音乐技能不是仅仅体现在视唱、练耳、识谱等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把乐谱的学习与运用或唱歌技能的训练与培养放在整体音乐实践中进行。因此,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是在丰富的音乐实践活动中完成。
欣赏民歌、艺术歌曲、说唱音乐、戏曲音乐、歌剧、舞剧音乐、器乐曲、室内乐、交响音乐等音乐作品。介绍有关音乐常识。
通过欣赏音乐,使学生了解音乐的节奏、旋律、和声、音色、调式、织体、曲式等及其表现作用。
通过欣赏音乐,使学生初步了解中外不同历史时期音乐的风格流派、艺术成就及其发展变化。
通过欣赏音乐,使学生了解音乐的功能及音乐与人、音乐与社会的关系。教学内容要求。
欣赏内容是中外优秀的、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体现作曲家及其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经典性原则。
欣赏曲目的选择重视我国优秀的民族、民间音乐作品,以弘扬祖国的优秀音乐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注重学习世界各国、各地区民族、民间音乐作品,以开阔学生的音乐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