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单位:
6月22日,轧钢厂棒材作业区维修工段发生一起收集台架抱紧装置夹伤检修工的工伤事故,造成一人受伤。该事故属于违章操作事故,在安委通报原料厂工伤事故不到一周时间又发生性质类似的事故,在公司内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将事故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22日11时20分左右,棒材维修工段钳工杨德富、赵恒、陈杨三人在1#收集台架处理抱紧装置第3组机构故障。赵恒用手势向4#台操作工王金洪表明要处理抱紧装置后进行检修作业,在期间精整班班长王美明亦向王金洪交代有钳工在检修抱紧装置,要注意安全,然后就到休息室吃饭。20分钟后,抱紧装置还剩两颗螺栓需紧固时,杨德富、陈杨两人就先行离开,只有赵恒1人在抱紧装置下面紧固螺栓,此时轧机出钢到了冷床,王金洪打铃报警开机后,松开抱紧装置,当听到下面有人叫喊时,王金洪立即停机,下操作台后发现赵恒的面部被抱紧装置夹伤。事故发生后,分厂及时将伤者送到县医院治疗,经县医院处理后转院到昆明做手术。当天下午,生产部、轧钢厂组2 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和整改方案。
二、事故原因(一)检修人员违章作业,未严格执行取挂牌制度。在检修抱紧装置时未到操作室取操作牌并进行登记。(二)检修人员未做好安全监护工作,互保联保对子未起作用,三人检修抱紧装置有两人先行离开,留下一人做收尾工作,失去互保联保人员。(三)操作工明知道有人检修,在启动机器之前未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就盲目开机。(四)分厂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对检修过程安全监护不力。
三、事故责任王金洪(4#台操作工):安全意识差,工作不负责,在开机之前未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确认,盲目开机,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赵 恒(检修工、伤者):在对抱紧装置检修时,未严格执行取挂牌制度,贪图工作简便,未对自己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杨德富(钳工班副班长):未监督、执行取挂牌制度,三人一起检修,自己先行离开,未起到互保联保作用,承担3 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陈 杨(检修工):未执行取挂牌制度,未起到互保联保作用,三人一起检修,自己先行离开,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王美明(当班班长):未按排操作工在开机之前对检修设备进行确认,承担此次事故的管理责任。窦华平(钳工班班长):对班组安全教育、安全监督不到位,承担此次事故的管理责任。任清华(当班大班长):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承担此次事故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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