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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租赁合同协议 篇3

2024-07-18 来源:赴品旅游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调剂房屋使用的余缺,甲方愿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座落在 店面一间租给乙方经营,租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每三个月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即每月租金 元)。以后每三个月应提前在前期第三个月一日缴纳租金元。

  三、乙方应依约交付租金,如迟延交租,甲方有权可提前终止合同。

  四、出租的店面的房产税由甲方负责,其他每月各种税费、管理费、保安费、卫生费、水电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五、双方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六、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需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租赁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注意防火安全,如违反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转租,如欲将店面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九、租赁期间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五日内店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十、双方任何一方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期满,如甲方的店面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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