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遵义富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遵义万栎建材有限公司
甲方为了拓展“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品牌产品销售市场,推出“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特许区域代理计划。乙方自愿申请成为“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区域代理商。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区域代理计划,指定乙方为遵义市红花岗区片区的独家代理经营商,并授予独家代理经营权。
二、乙方代理经营范围:“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的销售与市场拓展业务。
三、代理期限: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价格280元/立方米。
五、甲方提供产品的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服务。
六、甲方不得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区域内另设代理商。
七、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产品推广会、培训、宣传等活动,乙方应配合并开拓和维护销售市场。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范围包括产品推广,甲方形象维护、销售区域限制、价格体系维护等,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管理。
九、乙方获得合同约定的遵义市红花岗区区域独家代理权,需向甲方交纳区域独家代理费叁佰万元(¥3000000.00元)及相应的合同保证金壹佰万元(¥1000000.00元)。其代理费不予返还,合同保证金待代理期限届满一次性返还。
十、乙方必须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出此区域销售,否则,不予返还合同保证金。
十一、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体系,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代理权。
十二、乙方可获得甲方提供的销售、技术支持和帮助,甲方应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在有关的技术交往中,由乙方支付派出人员的工资和往返的交通费及提供食宿。
十三、甲乙双方共同开拓区域内市场,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遇不可抗力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另订补充协议予以规定。
十五、在合同期满3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续约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合格扣,方予续签。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和乙方将区域独家代理费及相应合同保证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