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坐落在 私人住房一楼给乙方做经营场地。二楼做生活场所,并 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为保护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签订如下 协议:
一、租期四年,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期满后,乙方如须继续租用,可另协商。如确需改变用途,在不影响甲方生活、 安全的情况下,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
二、租金前二年每年共 X 万 X 仟 X 佰元整( 元) ,签字之日一次性 付清一年租金。二年后租金按市场价提增。
三、乙方承租期间,一切安全事宜要自行管理,严格控制要求,严防火灾, 被盗、伤害等各种事故发生。万一发生被盗,伤害等事故,由乙方自己处理,所 需费用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要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室内设施,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不得随意拆墙。乙方使用房屋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甲方收取 元押金。
五、要遵纪守法,不能搞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容留违法犯嫌疑人,不得把所 租房间当作窝脏、销赃、传销、赌博、卖淫的窝点。如有违法犯罪行为被查处、 后果自负。
六、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所征收的一切租赁税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 无关。
七、一二楼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负。
八、乙方退租后,乙方安装木地板、吊顶等保持装修原样,归甲方所有。
九、 在合同租期内, 甲方不能随意中止合同, 如甲方在合同租期内中止合同, 则赔偿乙方的全部店面装修费用。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协议, 甲、 乙双方都要自觉遵守, 协议签订后不得反悔。 乙方中途退租, 甲方不退还租金。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
乙方(签字)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