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1、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区域内独家代理销售甲方的墙纸产品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须销售甲方产品 万元,销售任务按照4个季度平均分解,连续2个季度达不到销售额的(指乙方给甲方实际支付货款额),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另寻代理商。
3、代理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以甲方产品为重点经销品牌。合同期内若甲方开发生产出新的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4、付款及供货:
4.1、付款方式:款到发货。合同签订后乙方先向甲方支付8 万元预付款。后续订货,货款在预付款里抵扣,预付款抵扣完或乙方单次进货金额超过预付款的,乙方须先行支付货款或将差额补齐,甲方再行发货。
4.2、乙方根据区域内设置分销商的数量购置版本,甲方对乙方购置的版本给与一定的优惠支持。
4.3、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乙方须确定首次备货量,首次备货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五万元。
4.4、乙方支付货款必须汇至甲方指定账户上,乙方不得支付现金或其他付款方式给予甲方任何营销人员或其他人员,否则,视为乙方未支付货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合作期限:本合同期限自20xx 年9 月20 日起至20xx 年9 月 20日止。
二、运输及验收
1、甲方代为托运,运费及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指定收货地点提货时,必须检查外包装是否破损或拆封,对照托运单核对件数,如发现差异,须及时向物流公司进行交涉,并通知甲方和提供必要的证据,如乙方未在签收单上提出数量短缺或破损问题的,视为乙方对产品数量及外包装无异议。
3、乙方在接收货物时,应抽样检测以确保产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三日内通知甲方,并在七日内向甲方提出换货或者退货,得到甲方确认后予以进行退换货(运费由甲方承担),如经甲方检测产品无质量问题,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若后续乙方再因此提出质量问题,甲方不再配合处理。
4、在销售过程中对于拿货3个月内的整件未拆包装的产品可以协商换货;定制或处理墙纸不予退货。5、乙方退换货时需填写《退换货申请单》,详 细 注 明 品 名 、批 号 、规 格 、数 量和退货原因,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指定收货地点为: ,指定收货人 。若上述收货地点和收货人有变更的,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的相关业务联系人。
7、若墙纸在验收时乙方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后期在上墙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对于未使用的墙纸甲方予以免费调换,已上墙使用的墙纸,甲方根据乙方的具体使用量予以赔偿,但最多不超过三卷墙纸。
三、支持与指导
1、在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包括乙方的分销商)提供传授壁纸知识及经营技巧和施工方法等理论支持。
2、甲方利用自身强大的网络覆盖帮助乙方开发没有分销商的区域或城市。
3、乙方所属的分销商,甲方提供业务辅导及商品知识的传输等支持,以利于商品的销售和推进。
4、乙方每月应将其月销售明细、分销商的拿货明细(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地址、联系人,拿货数量等)交于甲方。
5、若乙方在代理地做大型促销活动时甲方可提供适当支持。如产品宣传资料或施工师傅、店长培训等。
6、代理合同签订后,甲方在1个工作日内,将之前甲方在陕西省全省区域内发展的所有分销商名单(包括电话、地址、联系人)交于乙方,由乙方维护。
7、工程纸按照代理价执行,总代的政策是按照月份结算一个月销到500支可享受备货价格。
8、备货政策:家装纸和工程纸各占一半;打5万预付款的送5千的版本,打10万预付款的送1万的版本,打15万预付款的送2万的版本。
9、代理价格见附件1 。
四、商标使用
1、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可以销售甲方产品为目的,在销售和批发甲方产品中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和形式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以及其他的不论是否已经注册为商标的品牌名称。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使用甲方的商标、装潢、企业名称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低于10万元的经济赔偿。本合同不代表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
2、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发现任何侵犯甲方产品的侵权行为,均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乙方须应积极不可推卸地协助、配合甲方对任何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证据保全、工商投诉、诉讼及其他维权措施等。
五、保密措施
1、乙方对于双方交易价格及其他营业上应视为机密的活动,负保密责任;乙方保证不给第三方透露在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可获得的任何具体信息(如:图纸规 格 、技 术 参 数 、价 格 等)或 其 他 有 保 密 性 的 内 容 ,未 经 甲 方 书 面 同 意 ,不 得 泄 露或交付给第三人。保密责任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若在本合同终止后由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的损失及相关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等。
2、乙方应要求其员工遵守本条之约定,若一人违反本约定者,视为乙方违反本条约定。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并有权就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向违约方提出赔偿。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其公司资产以外的个人及家庭所有财产对甲乙双方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乙方生产、销售甲方品牌的假冒或仿冒产品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取消其代理资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赔偿,并立即销毁所有的假冒及仿冒产品。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的零售价销售所代理的产品,若乙方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取消其代理资格,应向甲方支付不低于2万元的违约金。并立即恢复到甲方指定的指导价。
4、乙方跨区调货、窜货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取消其代理资格,乙方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不低于万元的违约金。5、甲方对违反质量保证应承担的所有法律责任仅限于退、换产品或退回乙方已支付的货款。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须取得有效证明,可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责任。
八、其他约定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首先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全额预付款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传真件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