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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室内装修合同 篇21

2024-07-17 来源:赴品旅游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余干县环山路东山府邸二栋一层

  2.该房结构:框架

  3.装修施工内容:新办公室装修,详见装修图(乙方提供)

  4.承包方式及计价方式:按装修施工图按实际计量,清单计价模式:(同原清单同类的分项工程综合价下浮8%。新增或漏项的分部、分项工程除去主材后下浮5%)按实计算后按工程总额下浮12%为工程最终结算额。

  5.总价款:按实计算(清单价中已包括施工安全、技术、赶工等相关措施费用)

  6.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工期为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并进场后,甲方支付¥ 万元(大写: )做为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完全部价款的95%,余5%的质量保修金(质保期1年)在保修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五、其它

  (一)甲方工作

  1.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二)乙方工作

  ①组织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1年。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七、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装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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