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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赁合同(租金年付) 篇32

2024-07-17 来源:赴品旅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安全管理,履行安全责任,甲乙双方在年月日签订的原结算协议的基础上,签订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作为原结算协议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相关安全规定。

  2、在企业入驻前,向乙方说明工作环境关键部位的安全注意事项。

  3、积极协助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

  4、甲方应定期对乙方租赁场所的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隐患排查和维护,必要时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5、甲方应随时对入园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和园区安全管理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包括消防设备使用培训、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逃生演习、消防应急演习、安全知识培训讲座等。)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相关安全规定。在生产过程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用电安全,确保防火防盗措施到位。

  2、乙方入住前应检查确定工作环境及相关消防设施设备,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3、乙方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改造,应经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甲方报告改造方案,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装修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并自行承担施工安全责任。

  4、乙方在租赁期内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人员伤亡的,乙方应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人员不得私自使用或拆卸甲方租赁房屋的原有设施和设备。如不执行本规定,将造成人员伤害(包括双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进行管理和定期检查。

  7、乙方应认真执行本协议第七条所列的相关注意事项。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对租赁房屋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三、在租赁期内,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甲方有权就乙方租赁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如甲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甲方可根据其性质对乙方处以罚款,直至双方租赁合同终止。

  四、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造成对方单位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的,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责任划分,并依法协商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附件:用电、储存和防火注意事项

  (一)用电注意事项

  1、电器

  (1)不违反“停电检修安全工作制度”,然后误合闸,造成检修人员触电。

  (2)不违反“带电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使操作人员触电。

  (3)无电移动设备。

  (4)不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备。

  (5)不要违反规定救助他人触电,造成救助人员一起触电。

  (6)用高压电容器修理线路时,应进行放电处理。

  (7)不要使用超过规定负荷的大功率或超大功率电气产品。

  2、建筑

  (1)严禁将电源保护接地与零线错接,并将火线与插座零线反接,使套管带电。

  (2)严禁电源线因插头连接不合理而外露,造成触电。

  (3)严禁因电源线架设不规范而造成搭接处带电。

  (4)严禁随意更换不符合原规格的空气开关,失去短路保护功能,造成电气损坏。

  (5)施工中严禁电气设备不接地。

  (6)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园区内的相关电气设备。

  3、电气产品和工具的质量

  (1)严禁电气设备缺乏保护设施,在正常情况下对电气设备造成损坏和电击。

  (2)带电作业时,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合理的工具或绝缘设施造成维修人员触电。

  (3)严禁使用劣质材料和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制成的产品,绝缘等级低,抗老化能力差,容易触电。

  4、其他方面

  (1)降低电气设备对地绝缘水平。

  (2)保持电路和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防止异常高温、火花和电弧;

  (3)当正常操作会产生电火花或电弧时,应远离可燃材料,并做好必要的防护,防止电火花飞溅;

  (4)仓储注意事项

  1、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仓库必须确定一人负责消防安全,并建立健全防火规章制度。

  4、库管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储存业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方法,并做好工作。

  5、库房物品严格按照“五距”(灯距、码距、行距、柱距、墙距)要求分类堆放,不得混用。

  6、仓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电气设计、施工和安装验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甲、乙类物资仓库和丙类液体仓库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定。

  7、仓库内不准设置移动照明灯具。禁止在照明灯具和电气设备周围及主线线槽下方堆放物品,存放物品的垂直下部与水平高度的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8、每个仓库应在仓库外单独配备一个开关箱。当管理员离开仓库时。开关必须关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安全装置。电炉、烙铁、电熨斗等电器,电视机、冰箱等家用电器不允许在仓库内使用。

  9、仓库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仓库内严禁明火、吸烟、禁止居住。

  10、仓库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使用方便,确保安全。

  11、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视制度,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12、成立志愿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开展自我防范工作。

  13、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视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14、甲类和乙类桶装液体不应露天存放。当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5、库存物品应分类堆放存放,每堆占地不超过100平方米,堆与堆间距不小于1米,堆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堆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16、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存放在不同的房间和仓库,存放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应标明在显眼的地方。

  17、甲类和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牢固密封。如发现物品有破损、瑕疵、变形、变质或分解,应及时安全处理,防止跑、冒、滴、漏。

  18、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戴易产生火花的帽子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以防振动、冲击、压力、摩擦和倒置。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应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19、装卸作业结束后,应检查库区、仓库,确认安全后,方可放人。

  20、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1、仓库外不得使用明火作业。仓库内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加,确保完好有效,严禁侵占、掩埋或挪用。

  (5)防火措施

  1、租赁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相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和维护甲方在乙方租赁场所配置的消防设备,不得随意移动或损坏。严禁将建筑内的消防设施挪作他用。

  3、乙方不得占用或堵塞消防设备和设施的正常使用范围,如消防栓、灭火器、防火门、卷帘门等。乙方必须确保消防通道有环路且畅通。

  4、乙方应根据消防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租赁期内租赁物业的消防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在双方约定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业的消防安全,但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同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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