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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篇8

2024-07-17 来源:赴品旅游

  安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局领导班子xx年总体工作思路,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努力工作、锐意进取,认真的履行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全县安全生产运行情况

  二、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以隐患治理为重点,强化综合监管,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截止目前,全县无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了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行为

  打击关闭非法煤窑。三月份,县政府将关闭办调在县安委办,由安监局牵头打击关闭非法煤窑,先后以彝政办电(20xx)号、彝政办发(20xx)号两个文件下发;县安委办制定了全县打击关闭非法煤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3月上旬召开了全县打击关闭非法煤窑工作动员会,分管领导杨副县长亲自作动员讲话和工作安排。

  (三)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及民爆物品管理

  烟花爆竹。全县共有烟花爆竹企业x个,其中:二级批发企业x个、三级批发企业xx个、零售企业xx个。为贯彻落实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昭通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意见》(昭政办发〔20xx〕号)等法规文件,安监局与各乡(镇)安监站一道,对市场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清理,对x户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警告并下达了告知书,停止经营活动。对角奎、洛泽河、龙安、小草坝、荞山、等重点乡(镇)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专门召开了会议,规范进货渠道,打击违法销售土火炮和未按要求贴有封笺的烟花爆竹制品,切实做到合法经营、安全经营。全县未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民爆物品管理。按照职能职责划分,对彝良县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民爆物品储存仓库进行了4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4条,已全部进行了整改,整改率100。

  (四)尾矿库专项整治

  严格按照《彝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彝良县尾矿库及弃土弃渣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彝政办发(20xx)号文件精神;经过认真梳理、排查,全县共有在建尾矿库座:一是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昭通铅锌矿日处理吨选矿厂尾矿库;二是彝良县中环矿业公司中环铜矿日处理吨选矿厂尾矿库(由于施工单位不具备建设资质,已由安监局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目前已停止建设)。

  (五)非煤矿山

  (六)道路交通路检路查及处罚情况

  (七)严格准入条件,抓好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审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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