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定,扎实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化中小学德育序列化工作,全面提升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市教育局决定大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特制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宗旨,认真落实《晋中市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xx年)(市厅发〔〕19号)和《“市民素质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校园“培德健体”工程,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实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学校德育管理更加规范,教师职业形象更加优良,师生举止言行更加文明,校园卫生环境更加整洁,学校育人氛围更加浓厚,学校各项工作达到文明城市创建的标准,确保高水平地通过省检查组的考核验收。
三、重点工作
1.组织文明常识培训。要开设文明礼仪教育课程,依托《晋中文明常识读本》,组织全市道德模范、行业名人、党员干部、专家学者等,通过事迹报告、现场交流、座谈研讨、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文明礼仪、励志成才、勤俭节约、法律科普、心理健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知识培训,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民素质提升组;开展美德少年评比,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青少年在家做好孩子,在校做好学生,在社会做好公民。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以“八个倡导、八条禁令”为准则,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各学校每学期要至少开展1次“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家长评学校、校长教师访家长”为内容的“三评一访”活动;建立完善师德评价体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模、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积极开展先进人物学习活动,学习和宣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和省市级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
3.抓好学校常规管理。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结合“六大创建”活动,制定学校“日常管理细则”,开展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食堂评比,做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用水用电勤俭节约、校园广播音量适度、国旗升降操作规范、课间活动井然有序、楼道走廊轻声细语、社团活动丰富多彩、校园文化特色鲜明、师生关系民主和谐、校容校貌健康向上“十个规范要求”。
4.规范师生文明行为。要参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文明出行、文明观演、文明游园、文明排队、文明用语、文明餐桌、文明养犬、文明装修、文明娱乐、文明停车等“十大文明行为引导”项目,结合“八大习惯”养成教育,制定符合教师和学生特点的“一日常规”,开展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比,引导他们在校外自觉做到言谈举止、公共场合、与人相处、行路驾车、旅游观光、网上交流“六个文明有礼”,在校内自觉遵守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待人接物、尊老爱幼、出入校园、运动集会、读书学习、劳动值日、就餐消费、环境卫生“十项文明公约”。
5.强化志愿者社会实践。要组建学生志愿者队伍,并进行登记注册,写清楚成立时间、主管部门、人员组成等,注册人数占学生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0%;制定鼓励学生参与志愿者服务的措施,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工作;定期组织学生志愿者,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文明交通以及文化、科普、环保、卫生、全民健身等各种志愿者服务活动。
6.丰富主题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晨会、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综合实践课,以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
①“中国梦”系列活动。认真学习 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系列讲话的精神,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组织贴近时代、贴近生活的教育活动,把“中国梦”变成学生的“成才梦、报国梦、创新梦”,让广大青少年成为“中国梦”的追梦人、实践者。
②节约与诚信教育。开展“低碳经济与低碳生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约资源能源理念,纠正奢侈浪费现象,大兴勤俭节约之风;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与实践活动,培养广大师生的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
③“我们的节日”活动。利用“七一”、“八一”、“十一”及“九月份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加强爱国主义、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入挖掘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组织开展感恩教育,加强传统美德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对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写作模板
④中华经典诵读。利用校园文化节、科技节、读书节,组织多种形式的红色经典和传统经典诵读,让学生在诵读中学会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从小树立“读圣贤书、立君子品、做有德人”的思想。
⑤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高度重视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基本理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结合国家重大政策事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内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县(区、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创建文明校园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机构,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党团、处室、年级齐抓共管、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2.全员参与。各县(区、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局域网、板报、宣传栏等渠道,加大宣传造势,鼓励教师、学生、家长全员参与,为文明创建活动献言献策。通过家校合作、共同参与,构建和谐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实现家庭、学校、社会的有效对接。
3.评比检查。各县(区、市)教育局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对学校开展检查,督促其按照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任务。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按质完成任务、影响工作顺利进行,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
4.建全档案。各县(区、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文明校园创建的专门档案,并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对文件中提到的每一项重点工作及其中的每一类活动都必须认真组织开展,评估检查时要提供相应的汇报资料和详实的活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