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甲方经过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开会决定,将此地块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以下条例,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东公路北面荒滩承包给乙方,四至为:东至沟边;南至:沟边大树地块;西至:土地地块;北至:村民土地。
二、承包期为 年不变,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付款方式为: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乙方付甲方一次性叁万元整。
四、此荒滩所有覆盖物甲方负责,清理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对所承包荒滩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处置权、转包权。
六、甲方要遵重乙方所承包荒滩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滩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所承包的荒滩在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
外,乙方不负责村委会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甲方保证该荒滩原始道路的畅通,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九、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所有经济损失,如乙方违约,甲方可不退还乙方的承包费。
十、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到国家建筑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
十一、如遇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十二、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包。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