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20xx年“福彩助学·爱心圆梦”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助活动。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户口在玉溪市辖区范围内的20xx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并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具体包括:
(一)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孤儿,残疾人、优抚对象家庭困难的学生;
(二)因病、因灾等遭受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
(三)因其他原因导致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家庭的学生;
已享受过其他助学金资助的家庭,不再享受此项资助。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一)资助名额:全市累计资助00名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其中元江县6名,新平县6名,红塔区、江川区、通海县、易门县、峨县各4名,华宁县、澄江县各0名。
(二)资助金额:累计10万元。对符合条的资助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资助金000元。
四、资助程序
(一)申请。县区民政局委托乡镇(街道)民政办受理申请。申请人可在网上搜索“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在首页“通知公告”中下载表格,网址:,或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或县区民政局领取并填写《玉溪市“福彩助学·爱心圆梦”活动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应按照表格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申请。申报材料包括:资助申请书、申请人被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证原、复印(一式两份),父母或本人是残疾人的需提供残疾证,《玉溪市“福彩助学·爱心圆梦”活动申请审批表》。乡镇(街道)民政办审核后签署意见,报县区民政局审批。
(二)审批。在乡镇(街道)审核的基础上,由各县区民政局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调查、审批。
(三)公示。县区民政局确定拟资助对象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资助对象。对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调查核实,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发放。8月2日前,由各县区民政局组织对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
五、申请时间
(一)申请时间:20xx年8月1日—8月1日
(二)如有疑问可直接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