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AHZSYP公司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经济性质: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就AHZSYP公司委托乙方制作广告相关材料或委托乙方发广告等相关事宜,双方基于诚信合作、互惠互利,根据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年度合作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双方签订协议,需要持双方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甲方确认的报价单、甲方确认的广告设计文稿、乙方公司广告制作发布资质证明、特别授权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1合作年度: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合计壹年时间。 2合作事项: 20xx年AHZSYP公司相关广告发布及甲方其他广告制作发布 。 3合作区域: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省 (县|市)相关广告制作或发布合作单位,但不保证为唯一合作单位。
4合作形式:
4-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制作广告相关材料;
4-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发布广告;
4-3:甲方广告内容必须符合甲方提供设计图、图纸、广告材料、广告创意文稿或者是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并且通过甲方同意的设计图、图纸、广告材料、广告创意文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变更其内容;
4-4:乙方为甲方制作的广告相关制作材料必须为合格品并且在成品上色差、构图上符合甲方的要求,乙方广告制作物质量保证期等同为广告制作及发布时间,在此期间,乙方须保证广告制作物整洁、完整;如有破损、褪色或瑕疵,乙方须在3日内进行免费重新制作、安装、发布;
4-5:甲方需要制作或投放广告时提前天通过《ZS广告投放验收结算函》告之乙方,甲方会在函告中对当次广告要求、发布时间、发布地点、相关材料要求、广告内容、广告设计等进行说明。乙方必须根据甲方《ZS广告投放验收结算函》的相关要求进行制作或者发布相关广告;
《ZS广告投放验收结算函》双方的邮寄地址、传真号码、负责人确认:
甲方邮寄地址: 安徽省宁国市 甲方传真号码: 0563-418甲方负责人: 乙方邮寄地址: 乙方传真号码: 乙方负责人:
(双方对以上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可以收到《ZS广告投放验收结算函》,并作为双方邮寄传真的指定方式,如有变更请书面函告对方。)
乙方在接受到甲方《ZS广告投放验收结算函》,确认后应及时盖章回传给甲方备案。乙方确认回传后视为乙方接受了甲方全部要求、且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设计制作发布。
4-6:乙方根据甲方的《ZS广告投放验收结算函》相关要求进行制作或者发布相关广告完成之后3日内告之甲方进行验收,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乙方凭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合格的
《ZS广告投放验收结算函》进行费用结算。
5广告制作发布费用支付方式:
5-1:双方约定,广告制作发布费用一次一结,双方约定价格如下: : 乙方在该合同期限内,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制作费用进行结算,乙方不得随意涨价; 5-2:广告制作发布费用,以双方确定的广告制作发布费用、甲方指定验收人员凭实际验收单进行报支,具体支付金额以甲方人员最后确认核准金额为准;
5-3:甲方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将广告制作发布费用支付给乙方;
5-4: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账户名称: 乙方账户号码: 乙方开户银行: (以上账户为乙方亲自填写完善,乙方应对以上账户的真实信息负责,甲方只会向上述乙方提供的账户进行汇款,如有纠纷与甲方无关);
5-5:双方对广告制作发布费用支付方式协商约定,甲方下达《ZS广告投放验收结算函》到乙方,乙方确认回传后3日内支付当次费用的 %给乙方。相关广告材料经甲方确认合格、相关广告发布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后向乙方支付余下货款。
5-6: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广告制作发布费后3日内应该开具(普票\%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5-7:如双方不是通过上述方式支付广告制作发布费用而是通过比如全额、置换货物的形式付款的,双方约定付款方式如下: 。 6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对其商标、相关广告设计、设计图稿、提供的素材图片保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
人的知识产权、版权并符合相关国家法律规定,如有侵权,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1-2:甲方将严格按照双方选择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如有逾期,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根据当次广告制作发布总费用金额计算);
6-1-3: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思路制作的广告材料、广告图片、广告相关设计,甲方具有审查并要求乙方修改的权利;
6-2:乙方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ZS广告投放验收结算函》上要求的时间、地点、材料、图案、设计等要求制作相关广告材料、设计图片或发布相关广告;
6-2-1-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时间发布广告,每逾期一日除相应的往后延期一日外支付甲方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根据当次广告制作发布总费用金额计算);
6-2-1-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材料、图案、设计等要求完成相关广告材料的制作,每逾期一日支付甲方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根据当次广告制作总费用金额计算),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不限于因乙方逾期造成甲方要支付广告发布单位违约金、甲方因乙方耽误工期而另外需要购买的费用等)乙方还应进行赔偿;
6-2-2:甲方所需要发布的广告制作物图案和发布手续如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由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签订该合同之前就应该具有相关资质。如乙方未能办理或者不具有相关资质而签订合同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元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不限于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要其他单位违约金、甲方因乙方行为而耽误甲方时间而另外发生的费用等)乙方还应进行赔偿;
6-2-3:乙方应严格依照甲方要求安装、发布广告制作物,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方为有效,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于甲方终止协议之日起3日内归还甲方已付款项;
6-2-4: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制作设计的广告图案,广告材料或成品或其制作工艺、方法均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有任何诉讼纠纷,否则出现任何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及承担全部费用。但甲方提供的设计图案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除外;
6-2-5:乙方应自行施工,并妥善管理施工人员及现场,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令、法规,否则因乙方管理不善及其他原因致使现场所发生之一切事故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6:乙方承诺在广告保修(发布)期间,无偿提供如下服务:派员定期维护,确保安全;清洗服务,,并随时保证广告制作物表面清洁无污,画面色彩靓丽; 更换零件,包括损坏的灯具,整流器,连接件,电线等;
6-2-7:乙方应确保发布和制作的广告制作物牢固安全,若因倒塌,掉落或其它事件而致他人生命,财产遭受损害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合同的终止:
7-1:本合同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双方续约应提前1个月签到新年度合作合同; 7-2:因政策或法令之修改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可终止协议;
7-3:乙方应积极按照本合同与每次双方确认的《ZS广告投放验收结算函》上要求进行制作或发布,如在该合同合作年度内乙方超过2次(包括2次)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4:甲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付款超过2次(包括2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7-5:乙方不具有发布广告的资质而继续签订合同,造成甲方签订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7-6:双方向另外一方相关人员受到的,双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7-7:乙方将相关广告制作或发布事项转包给第三人的,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7-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出现的。
8特别条款:
8-1:合同签订后,如发生了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国家政策改制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违约方可免负责任,但无法履行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的不可抗力事故证明文件。
8-2:关于反贪心贿赂约定,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洽谈、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均基于互惠互利、坦诚公开、合法合规的基本原则,各方及其相关人员不得明示、暗示承诺或事实采取本协议约定之外任何措施而给予对方相关业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经办、业务主管及其利益关联方,下同)额外利益。否则双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关损失; 8-3:乙方不能将甲方相关广告制作或发布业务转包给第三方;
8-4:双方均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熟知的对方公司商业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