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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2024-08-27 来源:赴品旅游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规定了职工在不同地区工作、退休后搬迁等变动情况下的养老保险待遇转移和接续方法。其中,跨省转移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是为了便于职工在不同地区工作、退休后搬迁等变动情况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制定的。根据该办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账户应当实行全国联网,保证职工在任何地方缴费和领取养老金的权利。其中,职工跨省就业或在其它省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前往本省就业的,可以申请将本人已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度(以下简称“账户余额”)转到目的地省份参加养老保险。但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并在原参保地一次性提取养老金的;2. 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 在本企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时起,始终未中断并累计缴纳满15年的。此外,职工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包括填写转移接续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对于退休后搬迁的职工,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退休后搬迁的职工可以提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和办理程序,可以咨询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或退休人员服务中心,也可以通过单位人事部门了解。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职工退休后如不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可以选择将个人账户的资金一次性取完,也可以选择存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度管理中心进行管理。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是为了方便职工在就业、退休等情况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制定的,其实现全国联网、实现跨省转移养老保险等都需要各级社保部门的合作和配合。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三条 企业职工转移就业地后,可以申请将本人已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度转到目的地省份参加养老保险。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十五年,并在原参保地一次性提取养老金的;(二)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十五年,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三)在本企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时起,始终未中断并累计缴纳满十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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