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程序包括申请、现场核实、审查和批准等环节。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提交材料并经过审查符合条件后方可获得许可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是指国家对个人或单位野生动物饲养、繁殖、出售的行为进行管理的一种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除非有许可证,否则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进行野生动物饲养、繁殖、出售等活动。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程序包括以下环节:1.申请申请人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2.现场核实申请被受理后,林业主管部门会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场地、设施和野生动物种类等情况进行现场核实,以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3.审查林业主管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核实的情况进行审查,包括野生动物饲养管理计划、兽医卫生保健计划等内容。4.批准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林业主管部门会颁发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过期后需要重新申请。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需要注意哪些细节?申请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前,需要了解并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时要注意提交完整、真实、准确、合法的申请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此外,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时还需遵守特定的饲养和管理要求,确保野生动物的健康与福利。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流程,需要申请人具备相关资格和条件,并提交合法、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对于野生动物的饲养、管理、繁殖等方面,也需要遵循特定的规定和要求,确保野生动物能够获得良好的生活条件,同时也为人类社会做出正面贡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对野生动物进行驯养繁殖、出售等活动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不得采用有害物质或者方法。
第3种观点: 不好办。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办理程序:1、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区县林业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2、区县林业局根据申报的经营利用内容发给《经营利用申请表》;3、区县林业局核实经营的内容和规模、供货渠道和方式;4、区县林业局报请市林业局,根据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申请经营种类在我市种群数量情况和驯养繁殖情况审查批准,代替省林业厅颁发《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准备材料:(1)当事人书面申请报告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证明材料;(3)经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批准建立的养殖单位申领《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许可证》的,须附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批准养殖野生动物的文件,在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养殖许可证》的同时一并核发《陆生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禁止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特许猎捕证、狩猎证、人工繁育许可证及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批准文件,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进出口等批准文件。前款规定的有关许可证书、专用标识、批准文件的发放情况,应当依法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破坏野外种群资源,并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