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集装箱运输需要的单据:1、集装箱货物托运单是指由托运人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运输的书面凭证。其主要内容有: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质量,尺码,件数,包装式样,标志及号码,目的港,装船期限,信用证有效期,能否分运或转运等。2、订舱单订舱单是由船公司或其承运人在接收发货人或托运人的订舱时,用以安排集装箱货物运输而制作的单证。订舱单的主要内容有:(1)货名,件数,包装式样,标志,重量,尺码;(2)目的港;(3)装运期限;(4)结汇期限;(5)能否分批运输,转船运输等。订舱单上填写的装运条件必须要与信用证条件一致。3、装货单装货单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章的单证,既是货物办理托运的凭证,又是通知船上接受承运货物装船的凭证.在货物装船后,由理货人员根据理货计数单核对,然后在装货单上签注实际装船数量,装载位置,装货日期。通常,装货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底,作为编制装货清单用.第二联是装货单本身,作为货方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申报手续的凭证,又称关单.第三联是收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凭证,也是发货人换取提单的依据。4、装货清单装货清单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根据本航次所托运的货物,按先后到港次序把性质接近的货物加以归类后制成一张装货单的汇总清单。5、装箱单装箱单是详细记载集装箱内货物的名称,数量等内容的单据,每一个载货的集装箱都要制作这一单据,它是根据已装进集装箱内的货物制作的。6、码头收据码头收据也称为场站收据,一般都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根据船公司或其他运输经营人制定的规定格式填制,并跟随货物一起运至集装箱码头堆场或集装箱货运站,由接受货物的一方在收据上签字后交还给发货人,证明托运的货物已经收到。码头收据的签署不仅表明承运人已经收到货物,而且也明确表示承运人对收到的货物开始负有责任。7、提单集装箱提单是由集装箱运输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或接管货物后签发给发货人或托运人的一种凭证,证明运输物品已被接收或装船,并待进行海上运输后,在指定港口把货物交给正当的提单持有人的一种有价证券,也是表示运输公司和货主间有关运输条件的运输合同,体现了所记载的货物方面的权利,通常通过背书的方式流通,是押汇票据的主要的附属单据,分为装货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在集装箱联运提单的正面有正面条款,以说明货物在使用集装箱运输时所签发的提单的性质和作用。该条款由确认条款,承诺条款,签署条款组成,主要内容有:(1)确认条款。该条款表明负责集装箱运输的人,是在集装箱货物外表状况良好,封志完整下接受货物的,并以同样状况交货。并说明签发给货物托运人的提单系收货待运提单。(2)承诺条款。该条款表明货物托运人同意并接受提单中的所有条件,并受其约束,当然,这并不是集装箱运输提单中特有的条款,普通海运提单也有类似规定。(3)签署条款。该条款表明由谁签发提单,以及正本提单签发的份数,普通海运提单都列有船长签署的规定,尽管实际上提单并非由船长签发,现行的集装箱联运提单一般都列入船公司的名称,而且不管由谁签发提单,都有代表承运人签字或者仅以代理人身份签字。8、设备收据设备收据,也称设备交接单,是作为集装箱,以及其他机械设备交接的证书,由借方和出借方共同签字。设备收据分进场和出场两种,交接手续均在堆场大门口办理。9、订舱清单订舱清单系指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根据众多的订舱单,并根据订舱单上所记载内容分别根据不同的货物交接地,装卸地汇制的一览表。
第3种观点: 制作装箱单据的要求 我们可以根据不同商品的品质和信用证的要求,提供适当的包装单据,做到既能符合信用证的规定,为银行所接受,又能满足客户对商品包装的要求。 如果信用证条款只要求提供装箱单(PACKINGLIST),而无任何特殊规定,那么只要提供一般装箱单,将货物的包装情况作一般简要说明就可以了。 如果信用证条款要求提供 详细装箱单 (DETAILEDPACKINGLIST),那么就必须提供详细的装箱内容,如描述每件包装的具体细节,包括商品的货号、色号、尺寸搭配、毛、净重及尺码等等。在货量较大的情况下,缮制详细装箱和包装说明,需要化费大量时间和劳动力。制单员根据厂方的装箱单,有时需要整天时间才能打好一套长达数十页的出口装箱单。为了节省时间,提高效率,也可以使用特制的单据格式,中、英文对照,由厂方直接填制,经过单证员的审核后,即作为出口单据,交银行结汇。
第1种观点: 制作装箱单据的注意事项: ①单据名称必须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因为包装单据的内容,既包括包装的商品内容,也包括包装的种类和件数、每件毛净重的毛净总重量、总尺码(体积),所以无论信用证要求的包装单据是什么名称,都必须按其规定照打。 ②信用证的特殊规定,必须在单据中充分体现出来。如信用证规定:每件装一袋、每打装一盒、每20打装一箱,则必须注明: PACKING: EACHPIECEINABAG, EACHDOZENINACARTONBOX, THEN20DOZENSINACARTON。 ①装箱单据一般不应显示货物的单、总价,因为进口商在转移这些单据给实际买方时大多不愿泄露其购买的实际。
第2种观点: 集装箱运输需要的单据:1、集装箱货物托运单是指由托运人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运输的书面凭证。其主要内容有: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质量,尺码,件数,包装式样,标志及号码,目的港,装船期限,信用证有效期,能否分运或转运等。2、订舱单订舱单是由船公司或其承运人在接收发货人或托运人的订舱时,用以安排集装箱货物运输而制作的单证。订舱单的主要内容有:(1)货名,件数,包装式样,标志,重量,尺码;(2)目的港;(3)装运期限;(4)结汇期限;(5)能否分批运输,转船运输等。订舱单上填写的装运条件必须要与信用证条件一致。3、装货单装货单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章的单证,既是货物办理托运的凭证,又是通知船上接受承运货物装船的凭证.在货物装船后,由理货人员根据理货计数单核对,然后在装货单上签注实际装船数量,装载位置,装货日期。通常,装货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底,作为编制装货清单用.第二联是装货单本身,作为货方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申报手续的凭证,又称关单.第三联是收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凭证,也是发货人换取提单的依据。4、装货清单装货清单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根据本航次所托运的货物,按先后到港次序把性质接近的货物加以归类后制成一张装货单的汇总清单。5、装箱单装箱单是详细记载集装箱内货物的名称,数量等内容的单据,每一个载货的集装箱都要制作这一单据,它是根据已装进集装箱内的货物制作的。6、码头收据码头收据也称为场站收据,一般都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根据船公司或其他运输经营人制定的规定格式填制,并跟随货物一起运至集装箱码头堆场或集装箱货运站,由接受货物的一方在收据上签字后交还给发货人,证明托运的货物已经收到。码头收据的签署不仅表明承运人已经收到货物,而且也明确表示承运人对收到的货物开始负有责任。7、提单集装箱提单是由集装箱运输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或接管货物后签发给发货人或托运人的一种凭证,证明运输物品已被接收或装船,并待进行海上运输后,在指定港口把货物交给正当的提单持有人的一种有价证券,也是表示运输公司和货主间有关运输条件的运输合同,体现了所记载的货物方面的权利,通常通过背书的方式流通,是押汇票据的主要的附属单据,分为装货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在集装箱联运提单的正面有正面条款,以说明货物在使用集装箱运输时所签发的提单的性质和作用。该条款由确认条款,承诺条款,签署条款组成,主要内容有:(1)确认条款。该条款表明负责集装箱运输的人,是在集装箱货物外表状况良好,封志完整下接受货物的,并以同样状况交货。并说明签发给货物托运人的提单系收货待运提单。(2)承诺条款。该条款表明货物托运人同意并接受提单中的所有条件,并受其约束,当然,这并不是集装箱运输提单中特有的条款,普通海运提单也有类似规定。(3)签署条款。该条款表明由谁签发提单,以及正本提单签发的份数,普通海运提单都列有船长签署的规定,尽管实际上提单并非由船长签发,现行的集装箱联运提单一般都列入船公司的名称,而且不管由谁签发提单,都有代表承运人签字或者仅以代理人身份签字。8、设备收据设备收据,也称设备交接单,是作为集装箱,以及其他机械设备交接的证书,由借方和出借方共同签字。设备收据分进场和出场两种,交接手续均在堆场大门口办理。9、订舱清单订舱清单系指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根据众多的订舱单,并根据订舱单上所记载内容分别根据不同的货物交接地,装卸地汇制的一览表。
第3种观点: 包装单据[Packing Document] 记载商品包装情况的各种单据的总称。进出口货物数量大,花色品种繁多,不能完全详列在发票上,而必须以包装单据来补充。常见的包装单据有装箱单、包装清单、详细包装单、规格单、搭配单、重量单、尺码单等。包装单据的用途是:()出口商缮制商业发票时计量计价的基础资料。(2)进口商点数和销售货物的依据。(3)海关查验货物的凭证。(4)公证或查验货物的参考资料。包装单据无统一格式,出口商可根据商品特点自行设计。其内容大致有:()编号和制单日期(与商业发票相一致)。(2)有关合同和信用证号码。(3)装运标志。(4)品名和数量(不同规格的细数及总数)。(5)包装件数及件号,包装件尺码。(6)包装类别(如木箱、布包等)。(7)商品毛、净重。 装箱单[Packing List] 又称包装单。记载货物包装内容、重量、体积或件数的单据。装箱单系重要装船文件之一,由出口方缮制。其主要用途是作为海关验货、公证行核对和进口商提货检数的凭据。装箱单还可作为商业发票的补充文件,用以补充说明各种不同规格货物所装之箱及各箱的重量、体积、尺寸等。装箱单与商业发票一样,均无固定的格式和内容,只能由出口商根据出口货物的种类以及进口商的需要而仿照商业发票的大体格式来制作。但在一般情况下,装箱单除有合同编号、发票号码、装货港名称、到货港名称、装船日期及船名外,还应有以下几项内容:()商品总称。(2)唛头。(3)装箱编号。(4)包装类型。(5)货物说明。(6)数量。(7)包装数目。(8)重量。(9)尺寸大小。(0)条款等。在制作装箱单时,必须填列每包及每件货物的内容和号码,且与提单及商业发票相符。另外,与装箱单具有相同作用的单据有重量单或重量表,用于全批货物相同而各件重量不同的情况下。其记载的货物重量必须有毛重和净重两种,且总重量必须与提单上填写的重量相符。(见式样3 32)
第1种观点: 无论是进口或出口拼箱货物,从总的流程上均可分为以下三种流程:货物流,指货物从生产仓库经过各种运输环节最终到达收货人的仓库或工厂;资金流,指货物从运输的起点到终点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货款,陆运费、海运费、费、港杂费等;信息流,指反映货物在不同运输阶段所处的内在质量和外包装及位移所产生的各种变化。在信息流中,单证的传递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进出口拼箱货运单证在其整个传递过程中有三个重要阶段, 一、,订舱阶段; 二、CFS接货、装箱及集港装船阶段; 三、货物离港及到目的港,通关、提货阶段。 一、出口报关,订舱阶段 主要单证有:.订舱;2.(货主自报关可省略);3.;4.商业发票;5.装箱单、重量单;6.出口许可证;7.商检证;8.产地证明书;9.保险单;0.出口拼箱货物装箱准单及其它相关单据。用其确定该票货物的如下属性: (一)物理属性:.品名;2.毛重;3.体积;4.件数与包装;5.标记和号码。 (二)运输属性:.发货人;2.收货人;3.通知人;4.船名、航次;5.装货港;6.卸货港;7.目的地;8.运输交接方式;9.运费支付方式。 (三)法律属性:.是否符合出口国有关法律规定;2.是否符合进口国有关法律规定;3.海关是否已同意出口放行。 拼箱公司作为承运方接货承运,首先要注意该票货的报关单据和委托书是否相符,是否一票一单;其次还要及时核对舱位配载情况,确保该票货物按发货人要求的航班及时间配载,最后通知CFS做好接货准备。此时单证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无误十分关键,如发生问题要及时通知发货人及相关部门。发货人最好选择有自己出口拼箱货物装箱准单及CFS的专业拼箱公司来出口运输业务,如一时找不到该公司的准单,事后一定要告之该公司在准单的第四联加盖该拼箱公司的签单章。 二、CFS接货、装箱及集港装船阶段 . 此阶段除报关时的重要单证外,拼箱公司还要缮制装货单以备二次报关使用。该装货单的场站收据副本、场站收据副本大副联、场站收据、海关副本、港口费收结算联不可遗漏。装货单的发货人需填拼箱公司,收货人需填拼箱公司在目的港或转口港的代理,还应将该批箱货的所有装箱准单号、标记和号码、件数与包装、品名、毛重、体积等相关数据依次填写清楚。 2. 此阶段不但要进一步核实报关单据与委托书之间是否相符,而且要核实单货之间是否相符,做到万无一失。 3.如发生货物品名、重量、数量 等和实际情况及不符,要及时与货主及有关方面联系,变更单据使其和货物的实际情况相符。如知情不报,在后续运输及通关环节上发生问题,拼箱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 货物离港及到目的港通关、提货阶段 . 缮制海运提单,其主要内容有:①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②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③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④接受、交付货物的地点;⑤货物的标志;⑥货物的名称、包装、件数、重量及尺码;⑦货物外表良好状况;⑧签发提单份数;⑨运输条款;⑩运费条款。 集装箱提单是海上运输的重要单证,其作用如下: ① 责任划定。集装箱海运提单一经签发,即表明承运人已收到该货物并对运输的安全负有责任。 ② 交货的凭证。拼箱公司将提单送寄目的港的代理人,以取得提货的权利。 ③ 运输合同的订立。集装箱海运提单一经签发,集装箱的承运人凭其收取运费,并承诺安全无误地完成该集装箱的货物运输任务。 ④ 凭证。谁拥有提单,谁就掌握了货物的,并可自由转让买卖。
第2种观点: 出口报关需要哪些单证:基本单证:1.正本外贸合同或出口手册;2.正本发票;3.正本装箱单;4.报关单;5.报关委托书。所谓的基本单证就是: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这些是必备的进口资料,合同发票在与国外厂家签订协议达成进口贸易时就就会产生的,装箱单即进口过来的货物明细,提单则是国外订舱后船公司发放的凭证,而进口报关也是需要提单作为运输凭证,同时也是便于到国内后凭提单进行换单放货的。特殊单证:1.出口许可证;2.配额证书;3.检验检疫证及海关监管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单证。备用单证:1.增值税发票;2.商标注册证明书;3.商标使用授权书及海关监管条件所要求的其它单证。出口报关程序:1、申报申报,即通常所说的“报关”。它是指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口货物和物品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监管的口岸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或者电子数据交换(EDI)方式向海关报告其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随附有关货运和商业单据,申请海关审查放行,并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出口货物在出境时,其发货人应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具体地说,一般在出口货物运到码头、车站、机场、邮局等仓库、场地后,在海关规定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收发货单位、申报单位、运输方式、贸易方式、贸易国别以及货物的实际状况(主要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价格等内容)。报关人应送审的文件包括:(1)由报关员自行填写或由自动化报关预录入人员录入后打印的报关单一式多份,其所需份数根据各部门需要而定,出口退税时加填一份黄色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2)出口许可证(ExportPermit;E/P):出口货物属于国家限制出口或配额出口的,应提供出口许可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3)商业发票(CommercialInvoice);(4)装箱单(PackingList):货物打包装箱时,应将每件净重、毛重、数量等货物包装情形作成包装单,供海关查验核对。散货或单一包装货物可免附;(5)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口货物属于国家规定应实施检验检疫的,应凭检验机构核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才能出口;在POCIB中,监管条件无B的非法检商品在出口报关时无需提交“出境货物通关单”。(6)其他相关文件。2、查验货物货物查验即验关,它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报关员的申报后,依法为确定进出境货物、运输工具和物品的性质、原产地、货物状况、数量和价值是否与报关单上已填报的内容相符,对货物实施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对货物的查验可防止以次充好,非法进出及走私、违规、逃漏关税,保证关税依率计征,维护对外贸易正常开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进口经营者凭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发放的配额证明,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年度配额总量、分配方案和配额证明实际发放的情况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集装箱只需要码头单证出的放行条,而放行条上边有要提的柜号(正常的放行条上要有码头,商检,海关盖章),如果是内贸柜就更简单到仓库开单就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根据提单确定的交接方式,在码头堆场、货运站或者双方商定的其他地点办理集装箱、集装箱货物交接。
第1种观点: 无论是进口或出口拼箱货物,从总的流程上均可分为以下三种流程:货物流,指货物从生产仓库经过各种运输环节最终到达收货人的仓库或工厂;资金流,指货物从运输的起点到终点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货款,陆运费、海运费、费、港杂费等;信息流,指反映货物在不同运输阶段所处的内在质量和外包装及位移所产生的各种变化。在信息流中,单证的传递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进出口拼箱货运单证在其整个传递过程中有三个重要阶段,一、,订舱阶段;二、CFS接货、装箱及集港装船阶段;三、货物离港及到目的港,通关、提货阶段。一、出口报关,订舱阶段主要单证有:.订舱;2.(货主自报关可省略);3.;4.商业发票;5.装箱单、重量单;6.出口许可证;7.商检证;8.产地证明书;9.保险单;0.出口拼箱货物装箱准单及其它相关单据。用其确定该票货物的如下属性:(一)物理属性:.品名;2.毛重;3.体积;4.件数与包装;5.标记和号码。(二)运输属性:.发货人;2.收货人;3.通知人;4.船名、航次;5.装货港;6.卸货港;7.目的地;8.运输交接方式;9.运费支付方式。(三)法律属性:.是否符合出口国有关法律规定;2.是否符合进口国有关法律规定;3.海关是否已同意出口放行。拼箱公司作为承运方接货承运,首先要注意该票货的报关单据和委托书是否相符,是否一票一单;其次还要及时核对舱位配载情况,确保该票货物按发货人要求的航班及时间配载,最后通知CFS做好接货准备。此时单证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无误十分关键,如发生问题要及时通知发货人及相关部门。发货人最好选择有自己出口拼箱货物装箱准单及CFS的专业拼箱公司来出口运输业务,如一时找不到该公司的准单,事后一定要告之该公司在准单的第四联加盖该拼箱公司的签单章。二、CFS接货、装箱及集港装船阶段.此阶段除报关时的重要单证外,拼箱公司还要缮制装货单以备二次报关使用。该装货单的场站收据副本、场站收据副本大副联、场站收据、海关副本、港口费收结算联不可遗漏。装货单的发货人需填拼箱公司,收货人需填拼箱公司在目的港或转口港的代理,还应将该批箱货的所有装箱准单号、标记和号码、件数与包装、品名、毛重、体积等相关数据依次填写清楚。2.此阶段不但要进一步核实报关单据与委托书之间是否相符,而且要核实单货之间是否相符,做到万无一失。3.如发生货物品名、重量、数量 等和实际情况及不符,要及时与货主及有关方面联系,变更单据使其和货物的实际情况相符。如知情不报,在后续运输及通关环节上发生问题,拼箱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三、 货物离港及到目的港通关、提货阶段.缮制海运提单,其主要内容有:①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②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③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④接受、交付货物的地点;⑤货物的标志;⑥货物的名称、包装、件数、重量及尺码;⑦货物外表良好状况;⑧签发提单份数;⑨运输条款;⑩运费条款。集装箱提单是海上运输的重要单证,其作用如下:①责任划定。集装箱海运提单一经签发,即表明承运人已收到该货物并对运输的安全负有责任。②交货的凭证。拼箱公司将提单送寄目的港的代理人,以取得提货的权利。③运输合同的订立。集装箱海运提单一经签发,集装箱的承运人凭其收取运费,并承诺安全无误地完成该集装箱的货物运输任务。④凭证。谁拥有提单,谁就掌握了货物的,并可自由转让买卖。2.缮制小提单(House B/L)。集装箱拼箱是由若干个发货人和收货人的货物所组成,拼箱公司根据其装箱准单分别缮制成相对应的小提单。3.提货单。拼箱收货人在目的港以小提单在交付相关费用后从拼箱公司的代理处换取提货的凭证,并据此及相关单据进行清关。单证伴随着整个物流运转,参与货物运输的许多是看不到实际货物的,而唯一能够查核的就是单证,单证的准确无误,及时,在货物运输中至关重要。
第2种观点: 出口报关需要哪些单证:基本单证:1.正本外贸合同或出口手册;2.正本发票;3.正本装箱单;4.报关单;5.报关委托书。所谓的基本单证就是: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这些是必备的进口资料,合同发票在与国外厂家签订协议达成进口贸易时就就会产生的,装箱单即进口过来的货物明细,提单则是国外订舱后船公司发放的凭证,而进口报关也是需要提单作为运输凭证,同时也是便于到国内后凭提单进行换单放货的。特殊单证:1.出口许可证;2.配额证书;3.检验检疫证及海关监管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单证。备用单证:1.增值税发票;2.商标注册证明书;3.商标使用授权书及海关监管条件所要求的其它单证。出口报关程序:1、申报申报,即通常所说的“报关”。它是指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口货物和物品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监管的口岸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或者电子数据交换(EDI)方式向海关报告其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随附有关货运和商业单据,申请海关审查放行,并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出口货物在出境时,其发货人应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具体地说,一般在出口货物运到码头、车站、机场、邮局等仓库、场地后,在海关规定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收发货单位、申报单位、运输方式、贸易方式、贸易国别以及货物的实际状况(主要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价格等内容)。报关人应送审的文件包括:(1)由报关员自行填写或由自动化报关预录入人员录入后打印的报关单一式多份,其所需份数根据各部门需要而定,出口退税时加填一份黄色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2)出口许可证(ExportPermit;E/P):出口货物属于国家限制出口或配额出口的,应提供出口许可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3)商业发票(CommercialInvoice);(4)装箱单(PackingList):货物打包装箱时,应将每件净重、毛重、数量等货物包装情形作成包装单,供海关查验核对。散货或单一包装货物可免附;(5)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口货物属于国家规定应实施检验检疫的,应凭检验机构核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才能出口;在POCIB中,监管条件无B的非法检商品在出口报关时无需提交“出境货物通关单”。(6)其他相关文件。2、查验货物货物查验即验关,它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报关员的申报后,依法为确定进出境货物、运输工具和物品的性质、原产地、货物状况、数量和价值是否与报关单上已填报的内容相符,对货物实施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对货物的查验可防止以次充好,非法进出及走私、违规、逃漏关税,保证关税依率计征,维护对外贸易正常开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进口经营者凭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发放的配额证明,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年度配额总量、分配方案和配额证明实际发放的情况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集装箱只需要码头单证出的放行条,而放行条上边有要提的柜号(正常的放行条上要有码头,商检,海关盖章),如果是内贸柜就更简单到仓库开单就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根据提单确定的交接方式,在码头堆场、货运站或者双方商定的其他地点办理集装箱、集装箱货物交接。
第1种观点: 目前,报关一般是电子结关,造成退税核销慢的主要原因,是单和装箱单(二单)上的人为差错,以及不规范填制,由此造成理货舱单与海关预录入的资料不符,增加了海关、船代和货主本身大量的重复劳动,耽误了出口货物的退税核销工作,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如何避免差错?首先,使各装箱点的监管员认识到准确填制二单的重要性;其次是准确掌握每个栏目的内容和要求,使舱单的电脑通过率达到90%以上。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现行装箱单一式5份,除码头、船代、发货仓库、理货各执份外,余份在船方手中作为存查依据。如若不规范填制,不仅有损各货主单位对外的形象,也可以影响船方在国外的交接(船代与船公司根据上栈收据签发提单)。 二、装箱单填制的每荐内容一定要正确无误。特别是品名、件数、数量、重量等,一定要与实物一致。否则,一旦被国外海在查实,轻则将以走私货罚没,重则要追究弄事责任。在国内,一旦查实不符轻的不能及时出口,重的也要追究责任,撤销装箱点等。 三、装箱后,实际装箱数量、件数、毛重、尺码等,与原规定发生溢缺时,除在随车的装箱单上更正外,必须以最快速度详告货主,以便向其他有关单位输列改手续。 四、根据海关规定,开船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办理更改手续,更改幅度不得超过5%;涉及许可证、配额等的要补足额度。超过时效,需到总关办理,并要补交惩罚性手续费。 数据更改需随附: 、舱单更改单; 2、; 3、提单副本复印件; 4、装箱清单; 5、场站收据(黄联)复印件; 6、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五、海关根据报关时预录入内容,与理货公司或船公司提供的电子舱单核对,内容一致就可通过,退税核销单等也随之交予货主。反之,就出不了关。而理货缮制舱单的各种数据,根据即为 装箱点提供的装箱单。所以说,正确缮制装箱单是十分重要的。 货主除抓好自身单证填制质量外,对各装箱点的监管员也要经常进行检查,帮助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改正。另一方面,外销员在托运时应力求正确,不出差错。 我国上海国际贸易货主协会,通过998年上半年的努力,在海在和理货等部门的支持下,使上海口岸的通关、退税核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改善。为了规范操作,我们对装箱单的缮制提出下列意见: 、必须用打字 机填写的栏目内容: 危险品页码;联合国编号;闪点;船名;航次;标准代码;装港;卸港;交货地;提单号;件数;包装;毛重(公斤);尺码;货名;唛头;冷藏箱允许温度;总件数;总货量;总尺码。 2、允许手书填写的栏目内容: 集装箱号;封志号;装箱点详细名称;地址;电话;装箱日期;装箱人签名;集装箱皮重;货/箱总重。 3、允许在装箱单中用打字机或手写更改的栏目: 件数与包装;毛重;尺码;唛头;件号;总件数;总货重;总尺码。
第2种观点: 发货人一般应在装运前0天制好出口货物单或明细单,送交承运公司办理托运手续。其主要内容及缮制要求如下:) 经营单位或发货人(SHIPPER):一般为出口商。2)收货人(CONSIGNEE):以信用证或合同的要求为准,可以填TO ORDER,TO ORDER OF , CO.和TO BEABER等,一般以前两种使用较多。3)通知人(NOTIFY):以信用证要求为准,必须有和详细地址。4)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和转运(TRANSHIPMENT):要明确表示是否可以分批和转运。5)运费(FREIGHT):应注明是 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 还是 运费到付(FREIGHT COLLECT) 。6)装运日期(SHIPPING DATE):按信用证或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填写。7)货物描述及包装(DESCRIPTION OF GOODS;NO.S OF PACKAGES):填写商品的大类名称及外包装的种类和数量.8)总毛重、总净重及总体积(TOTAL GROSS WEIGHT、NET WEIGHT、MEASUREMENT):按实际填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集装箱只需要码头单证出的放行条,而放行条上边有要提的柜号(正常的放行条上要有码头,商检,海关盖章),如果是内贸柜就更简单到仓库开单就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根据提单确定的交接方式,在码头堆场、货运站或者双方商定的其他地点办理集装箱、集装箱货物交接。
第1种观点: 目前,报关一般是电子结关,造成退税核销慢的主要原因,是单和装箱单(二单)上的人为差错,以及不规范填制,由此造成理货舱单与海关预录入的资料不符,增加了海关、船代和货主本身大量的重复劳动,耽误了出口货物的退税核销工作,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如何避免差错? 首先,使各装箱点的监管员认识到准确填制二单的重要性;其次是准确掌握每个栏目的内容和要求,使舱单的电脑通过率达到90%以上。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现行装箱单一式5份,除码头、船代、发货仓库、理货各执份外,余份在船方手中作为存查依据。如若不规范填制,不仅有损各货主单位对外的形象,也可以影响船方在国外的交接(船代与船公司根据上栈收据签发提单)。 二、装箱单填制的每荐内容一定要正确无误。特别是品名、件数、数量、重量等,一定要与实物一致。否则,一旦被国外海在查实,轻则将以走私货罚没,重则要追究弄事责任。在国内,一旦查实不符轻的不能及时出口,重的也要追究责任,撤销装箱点等。 三、装箱后,实际装箱数量、件数、毛重、尺码等,与原规定发生溢缺时,除在随车的装箱单上更正外,必须以最快速度详告货主,以便向其他有关单位输列改手续。 四、根据海关规定,开船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办理更改手续,更改幅度不得超过5%;涉及许可证、配额等的要补足额度。超过时效,需到总关办理,并要补交惩罚性手续费。
第2种观点: 一、现行装箱单一式5份,除码头、船代、发货仓库、理货各执1份外,余1份在船方手中作为存查依据。如若不规范填制,不仅有损各货主单位对外的形象,也可以影响船方在国外的交接(船代与船公司根据上栈收据签发提单)。二、装箱单填制的每荐内容一定要正确无误。特别是品名、件数、数量、重量等,一定要与实物一致。否则,一旦被国外海在查实,轻则将以走私货罚没,重则要追究弄事责任。在国内,一旦查实不符轻的不能及时出口,重的也要追究责任,撤销装箱点等。三、装箱后,实际装箱数量、件数、毛重、尺码等,与原规定发生溢缺时,除在随车的装箱单上更正外,必须以最快速度详告货主,以便向其他有关单位输列改手续。四、根据海关规定,开船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办理更改手续,更改幅度不得超过5%;涉及许可证、配额等的要补足额度。超过时效,需到总关办理,并要补交惩罚性手续费。数据更改需随附:1、舱单更改单;2、出口报关单;3、提单副本复印件;4、装箱清单;5、场站收据(黄联)复印件;6、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五、海关根据报关时预录入内容,与理货公司或船公司提供的电子舱单核对,内容一致就可通过,退税核销单等也随之交予货主。反之,就出不了关。而理货缮制舱单的各种数据,根据即为装箱点提供的装箱单。所以说,正确缮制装箱单是十分重要的。货主除抓好自身单证填制质量外,对各装箱点的监管员也要经常进行检查,帮助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改正。另一方面,外销员在托运时应力求正确,不出差错。
第3种观点: 发货人一般应在装运前0天制好出口货物单或明细单,送交承运公司办理托运手续。其主要内容及缮制要求如下:) 经营单位或发货人(SHIPPER):一般为出口商。2)收货人(CONSIGNEE):以信用证或合同的要求为准,可以填TO ORDER,TO ORDER OF , CO.和TO BEABER等,一般以前两种使用较多。3)通知人(NOTIFY):以信用证要求为准,必须有和详细地址。4)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和转运(TRANSHIPMENT):要明确表示是否可以分批和转运。5)运费(FREIGHT):应注明是 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 还是 运费到付(FREIGHT COLLECT) 。6)装运日期(SHIPPING DATE):按信用证或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填写。7)货物描述及包装(DESCRIPTION OF GOODS;NO.S OF PACKAGES):填写商品的大类名称及外包装的种类和数量.8)总毛重、总净重及总体积(TOTAL GROSS WEIGHT、NET WEIGHT、MEASUREMENT):按实际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