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休产假规定及待遇:女职工产假可延长至婴儿满一周岁,男职工有15天护理假。对特殊工种的女职工应减轻工作量,提供孕妇休息室和工间休息时间。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费用由单位承担。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并保证其基本工资权利。
法律分析
一、石家庄休产假规定
用人单位对哺乳期女职工按照规定安排哺乳时间。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哺乳期可以休假至婴儿满一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女方:正常产假,符合规定可延长至婴儿满一周岁
男方:15天护理假
二、家庄休产假的待遇
1、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2、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3、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4、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5、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6、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
拓展延伸
石家庄职工休产假政策解读
根据石家庄市相关规定,职工休产假政策是为了保障女性职工在生育过程中的权益和健康。根据该政策,女性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以享受产前休假,具体天数根据怀孕情况而定。产前休假结束后,女性职工可以享受产假,通常为98天。在产假期间,女性职工可以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确保她们在生育期间的经济来源。此外,该政策还规定了哺乳期间的特殊待遇,为女性职工提供便利条件,以便她们能够充分照顾新生儿的喂养需求。总体而言,石家庄市的职工休产假政策旨在保护女性职工的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结语
石家庄职工休产假政策旨在保障女性职工的权益和健康,为她们提供了产前休假和产假的特殊待遇。在怀孕期间,女性职工可以享受产前休假,具体天数根据怀孕情况而定。产假期间,女性职工可以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同时享受哺乳期的特殊安排。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助于保障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经济来源,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